发布时间:2018-01-03
各街道办,区直、驻盐各单位:
《盐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盐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扎实推进《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深办发〔2016〕9号)和《深圳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深府办函〔2016〕228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部署,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丰富文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街道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建设,形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建设运行模式,为建设“美好城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建设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建成街道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逐步将其建设成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活动丰富、持续发展的综合平台,使基层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杜 玲(区委书记)
吴德林(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董 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姚 刚(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乔宏彬(副区长)
成 员:贾华越(区委<府>办常务副主任)
任 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谢向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体局局长)
陆志军(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卢湘玲(区总工会副主席)
杨 斌(团区委书记)
郭晓春(区妇联主席)
陈 颖(区民政局局长)
郑 刚(区财政局局长)
李金泉(区人力局局长)
尹申明(区信息中心主任)
郑 雷(沙头角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肖 凯(海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世宽(盐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坤生(梅沙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曾萌明(中英街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谢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建设范围和标准
我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分为两个层级推进:一是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二是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片区、园区文化服务阵地和企业、社会组织建设的文化服务阵地作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有益补充。
(一)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现有街道文化站(文体中心)为基础,按《盐田区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7-2020年)》(附件1)执行,重在完善、补缺、规范。根据实际情况,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可与所在社区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
(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一社区一中心”的目标,全区各社区工作站依托现有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统筹建设,结合社区文化室及其他公共服务场地、设施等进行整合利用,按《盐田区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7-2020年)》(附件2)执行,主要是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标准。
四、健全功能服务
(一)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根据群众需求,突出盐田特色,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教育培训、陈列展览等内容,制定本中心的基本服务目录,着重发挥政策宣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基本功能,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均等、便捷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二)开展基层党员教育工作。结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结合党组织生活、党员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等基层党员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党员事迹讲座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三)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养。通过文明学堂、政策解读、主题宣讲、百姓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国家、省、市重大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倡导志愿服务、公益慈善、低碳环保等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广泛开展有关文化艺术、文明礼仪、法治意识、科学知识、公共安全、技能提升、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公益培训,提升市民综合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区民政局、区人力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结合地方传统文化,开展民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和动员群众自发开展各类日常健身活动,形成全民健身的社会风尚。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女性素质提升、残疾人免费健身指导等文体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五)推广基层文化志愿服务。广泛吸纳热心公益事业、具有文体技能的团队和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把文化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区治理,广泛开展导览、导读、送演出、送培训、助残、扶弱等志愿服务,打造以市民需求为导向、面向基层、覆盖全区的服务提供机制。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进一步创新文化志愿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培育树立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五、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负责人、财、物等资源的整合,把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上来。区文体局要发挥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协调和业务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职责,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确保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目标实现。(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摸清底数,科学布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对现有街道文化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化室、文化广场等场所进行调研,对建筑面积、功能布局、人员配置、服务内容、服务人口、服务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对照建设标准,查找建设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各单位要制定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绿色共享的要求,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三)规范服务公示标识。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设立活动项目服务公示牌,含活动项目内容、时间、功能室分布图、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可设置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和活动预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四)建立总分馆制的运行管理方式。构建以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为总馆,各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的“总分馆”模式。整合区文化馆、区图书馆资源,促进总馆、分馆和服务点之间的资源流转与良性互动。根据群众需求,由总馆制定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菜单”和“阅读推广计划”,每年下半年收集下一年度群众文化需求,年底制定并发布文化服务“菜单”和“阅读推广计划”,全年开展“订单式”供给服务,统筹配送图书、报纸、期刊。文化服务“菜单”和“阅读推广计划”所需经费由区文体局向区政府申请,列入每年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五)探索创新运营管理。为优化服务效能,条件成熟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可通过整体打包、项目购买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文化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引导基层公共文化社会化服务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和运行管理,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错时、延时开放。相关经费由区文体局牵头,商相关部门核定后,由区文体局向区政府申请,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六、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7年5月—8月。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对照建设标准,动员全区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摸清底数”,初步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7年9月—12月。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启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月—12月。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服务运营管理机制,构建管理规范、运行科学、惠民服务高效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落实到位。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重要举措,是全国性文化重大工程,更是实现“美好盐田”的重要抓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组织,责任到人。
(二)部门联动,加强协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内容广、涉及单位多,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区委(府)办负责印发《盐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统筹建设和融合服务;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人力局等单位要指导、协助基层整合公共资源,开展各类公共服务;区财政局要统筹经费保障。
(三)创新形式,加强建设。各街道办和各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组建相应人数的工作队伍,配备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服务岗位人员、兼职文化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文体志愿者等各类人员。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符合人员配备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合理配备中心人员,适当增加聘请文化辅导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岗位。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从事文体管理服务的公益岗位,通过政府项目采购予以落实。街道和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按标准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四)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要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及街道、社区党建年度考核,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街道、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相关法规: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